莱芜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座落在大桥北路89号,始建于1995年,是我市唯一经卫生局批准、民政局主办的集医疗、预防、心理咨询、教学、科研为一体的精神卫生中心。
医院占地面积36亩,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,其中医用面积3500平方米,固定资产670万元,开设病床数80张,现有职工51人,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人,中级职称14人。医院设备齐全,拥有500mAx光机、日本岛津350B型超声仪,8110P三导全自动电脑分析心电图机、BT-224半自动生化分析仪、脑电地形图、F-820血细胞自动分析仪、音乐治疗仪、心理测试仪、脑功能生物反馈治疗仪等大中型医疗设备20余台件。
医院设有精神病专科医院所必备的科室,其中精神科、神经科、心理咨询与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科等优势科享誉市内外。医院实行24小时免费出车接诊病人,使重、危、急症病人得到及时救治。
医院环境优美,病房宽敞明亮,设施完备,住院条件优越,服务功能齐全,公寓化管理。为病人的治疗和康复提供了舒适、温馨的良好条件。
医院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、以质量为核心”,办院宗旨是:普及精神卫生知识,预防和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,提高治疗和康复水平,增进人民身心健康,实现人人享有精神卫生保健。所有住院病人均能享受民政部门的优惠政策,是精神病患者治疗、康复的理想场所。办院以来先后被莱芜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全市政法机关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”,被省民政厅授予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”,连年被市民政局授予“文明单位”称号。